一般來說,考生若希望覆校核成績,應經校方申請,考評局官方的截止日期為放榜後5日,但校方訂的日期可能更早,因此考生最好放榜即日辦理上訴手續。覆核申請分為「積分覆核」和「重閱答卷」兩種,筆者建議選擇後者,因為積分覆核只包括驗證積分的計算是否正確。
另外,覆核成績結果供佈後,考生仍有一次上訴機會,若考生對自己表現有信心,可再申請覆核一次。注意的是,若兩次覆核後的等級都比原來的低,考評局並不會把考生成績降級。
最後,考生亦可根據《個人私人條例》向校評局索取答題副本以及口試錄像,詳情請留意考評局最新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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