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月22日 星期日

中學文憑試成績公布後的上訴程序

由於首屆文憑試今年舉行,不少考生都擔心評卷員改錯卷的情況,這點筆者認為無可厚非。事實上,不少公開試都會出現改錯卷情況,以高考某些科目(如中國語文及文化)尤為嚴重。因此,筆者建議考生若在放榜後不滿意成績,應立即上訴,尤其是評分落差較大的通識以及中國語文科。

一般來說,考生若希望覆校核成績,應經校方申請,考評局官方的截止日期為放榜後5日,但校方訂的日期可能更早,因此考生最好放榜即日辦理上訴手續。覆核申請分為「積分覆核」和「重閱答卷」兩種,筆者建議選擇後者,因為積分覆核只包括驗證積分的計算是否正確。

另外,覆核成績結果供佈後,考生仍有一次上訴機會,若考生對自己表現有信心,可再申請覆核一次。注意的是,若兩次覆核後的等級都比原來的低,考評局並不會把考生成績降級。

最後,考生亦可根據《個人私人條例》向校評局索取答題副本以及口試錄像,詳情請留意考評局最新公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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