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5月4日 星期三

點樣睇題目:五大最容易混淆的題目關鍵字(二)


此重點字容易混淆的原因,在於考生不知道是否應該要對自己的建議作出較詳細的解釋,而筆者亦同意這一類題目的要求有時也頗為模糊。以2002年會考地理卷一為例,試卷要求考生在6(c)(i)部分要求學生建議減低有害農業輸出(harmful outputs)的方法,而Marking Scheme則沒有要求考生就提出的解決方法作出詳細解釋,例如實行方法好處或原因。

筆者認為,若題目沒有利用「建議和解釋」(Suggest and explain)這類的重點字,考生可以不用詳細解釋自己提出的往點。不過,若題目要求學生建議一個重點,如「提出一個原因」(Suggest an explanation)或「建議一個方法」(Suggest a method),而給予的分數是2分或以上,考生應只提出一個重點,然後加以解釋(即解釋原因的前因後果,或方法的實行過程)。

例如,不少化學和生物科題目都會要求考生建議一種方法測試某個假設(Hypothesis),通常佔2分,當中的1分通常是測試的預計結果(Expected Result)。

4. State/ Identify/ Describe (寫出/ 描述)
State 的題種要求的答案是What,一般只會要求考生寫出事實,而不需要解釋原因。即使題目的分數再高,考生亦只應集中火力詳細表達事實,解釋前因後果通常不會有額外分數

例如,2006年會考地理科卷一第2題要求考生寫出非再生能源發現的趨勢,Marking Scheme的重點只包括有關這趨勢的事實,例如整體使用率下降以及不同非再生能源使用率的變化,並沒有包括引致這些變化的原因和後果。

5. Explain whether… (解釋是否)
這類題目要求考生先表明立場,再作解釋。如果考生忘記表明立場,即使論點再充分,考生有機會喪失全部分數。大部分試題只會給分數予立場正確的同學,亦有題目接受不同立場,但總而言之考生必須立場清晰,不可同時贊成不同的立場。當然,亦有部分題目接受考生寫出「視乎實際情況」等沒有絕對立場的答案,但必須解釋自己會左哪些情況贊成,哪些情況反對。

具體例子包括2009年會考英文閱讀卷最後一題(Q.42),試卷要求考生先表明文中的實驗是否成功,再在文中找出證據。Marking Scheme亦要求考生先提出立場,再視乎證據是否正確給予分數。若考生沒有寫出Yes or no,是不可能得到分數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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